【本級解讀】安徽省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激勵措施政策解讀
發(fā)布日期:2017-12-21 瀏覽次數(shù):2292
一、制定背景
2017年,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加大激勵支持力度的通知》(皖政辦〔2017〕10號)精神,為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對工作積極主動、成效明顯的市予以激勵支持,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省財政廳制定了《安徽省農村危房改造激勵措施實施細則(試行)》。
二、主要內容
(一)激勵依據(jù)。主要依據(jù)全省農村危房改造年度績效考價結果。績效評價內容是各地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落實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包括政策措施、監(jiān)督管理、工程實施、資金管理、信息管理、工程質量、問題整改、完成檢查任務情況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定,并參考國務院大督查、審計部門審計、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巡查等情況。年度激勵支持的市為3個。
(二)激勵政策。
在安排中央和省級財政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分配方案時,將激勵因素納入分配因素,按因素法分配補助資金。
三、實施情況
(一)2016年激勵地區(qū)名單。根據(jù)《安徽省農村危房改造激勵措施實施細則(試行)》,依據(jù)全省2016年度全省農村危房改造績效評價結果,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省財政廳擬定激勵地區(qū)名單報經(jīng)省政府同意,合肥市、銅陵市、池州市3市為我省2016年激勵地區(qū)。
(二)政策落實情況。在下達2017年農村危房改造省級補助資金時,按照激勵政策予以重點支持。